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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关于征集院徽、院训和吉祥物设计方案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前教育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4 点击数:

学前教育学院是学校新设立的一个二级学院。学院主要开设了钢琴、舞蹈、绘画、声乐、心理学、教育学等课程,实现了对学院同学的全方位发展。学前教育能够辅助家庭实现对0~6周岁幼儿的全面发展,是学校教育的第一个阶段,对孩子认知能力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奠基作用。

院徽、院训和吉祥物是一个学院重要标识和精神旗帜,是历史和文化的浓缩升华。为进一步丰富学院对外宣传形象,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彰显办学特色,增进师生校友的认同感、凝聚力和向心力,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子征集院徽、院训和吉祥物。征集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院徽、院训、吉祥物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均可参与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

四、参与方式

个人或班级单位均可

五、征集要求

(一)院训

1.院训是学前教育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精神、价值取向的高度凝练,是学前教育学院精神旗帜,应具有深刻的思想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学前教育学院的办学目标、办学特色和精神风貌,蕴含学前教育学院师生的道德理想、学术人格和社会责任,既深刻体现校训精神,又独具学前教育学院学科特色,成为全院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

2.院训要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寓意丰厚,富有深厚的文化内涵、时代气息和强烈的感召力,以八个字以内为佳。

3.请对所拟院训作100字左右的说明,如文字或语句含义、所含典故或出处、作者本人所要表述的意图等。

(二)院徽

1.院徽设计要构思新颖、简洁美观,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能凸显学前教育学院的学科专业特色与人文特点、时代精神,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适宜作为学前教育学院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2.院徽的设计用手绘或专业软件设计均可,其作品包括电子稿、打印稿或手绘稿,院徽中使用的中文、英文请用规范字体。应征院徽须提交彩色设计标准图稿,详细注明尺码、颜色等信息,设计作品须附有对标识创意设计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创意和理念等。

(三)吉祥物

1.吉祥物设计造型美观生动,色彩搭配和谐,特征鲜明、构思新颖、创意鲜活。符合学前教育学院的学校特色、办学思想,构思创意紧扣学校历史文化特色,可从校训、院训等提取设计元素,托物言志。

2.吉祥物名称要求简洁响亮、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吉祥物应为具象,可以为单独的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

3.吉祥物作100字左右的说明。

六、投稿方式及要求

1.以QQ形式投稿。添加学前教育学院官方QQ进行投稿,请搜索学前教育学院官方QQ:1902814207,班级投稿信息请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字样;个人投稿请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字样。来稿请自行备份,恕不退稿;

2.投稿须署名作者年级、专业、班级、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联系电话:18302381625,联系人:陆彦霖。

七、评选与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我院将成立评审小组最终采取投票评选,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最佳作品,经过公示后,正式确定为院训、院徽、吉祥物。

2.奖励办法

本次院徽、院训、吉祥物设计作品将由学前教育学院进行初审,并邀请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学前教育学院将给予最终采用的院徽、院训、吉祥物设计方案各200元奖励。

八、其他

1.院徽、院训、吉祥物一经确定为学前教育学院的形象标识,其所有权、修改权、使用范围均由学前教育学院享有、确定。所有参赛作品若侵犯他人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商标权纠纷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学前教育学院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所有参赛作品象征意义必须健康,积极向上,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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