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行政兼课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7/0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管理规定》(重师商院发[2014]9号)的相关要求,请申请新开课、开新课的行政教辅人员于2020年7月2日下午17:00前按文件要求将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4203办公室,过期不候。经教务处初审后,将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试讲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初审合格的老师,在试讲时需准备一节课时的试讲内容或PPT课件,同时提交讲授课程的部分教案等纸质辅助资料,试讲时间8-10分钟。

特别说明,行政兼课老师新开课、开新课请务必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试讲环节,评审通过后方可正常行课,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另外,专职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等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
邮编: 401520
版权所有: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教育学院